木棉花 发表于 2007-9-16 14:12:53

你在三只系近墨者黑嗲个,冇算....

幽灵先生 发表于 2007-9-19 09:15:58

我就系。。。永远都不再见面。陌生人。

二丫丫 发表于 2007-9-19 19:49:38

佐咗手,硪就吾會做朋友了嗲!感覺好咩......
睇住曾經愛噶人,變成咗朋友,我喺接受吾到噶~~~!!
永遠都無可能做朋友~~

admin 发表于 2007-9-20 17:06:42

他结婚了,给我寄来了一张请柬,那段逝去的恋情的回忆再次被这张鲜红的卡片勾起。心里不禁地回想起当初,那段曾经一起走过的日子,尽管是他个人自私地结束了我们的感情,但是在我心里始终有他的影子。

也许,会有人说:我勇敢,所以选择面对。也许也有人说,我释然,所以选择隐退。但是,事实上,面对的人不一定是勇士,逃避的人也不一定是懦弱。

我能真正去面对吗?毕竟曾经在一起四年多。为了这段感情也是伤痕累累,如今,让我再次面对那对新人,而新娘不是我的现实,我能真正勇敢吗?和自己较劲,并且强迫自己勇敢,让自己冒险地面对可能的再次伤害。这样的勇敢真的值得吗?

那就选择逃避吧。把请柬狠狠地扔进垃圾桶,不去在乎他们是否笑得甜蜜,不去出席那场不属自己的婚礼,不给那个感情的叛徒任何的祝福。可是,一想到,也许他寄来的请柬,真的就像他说的,只是为了让我宽心,他现在很好,也希望我会有好的开始,我的心情就不禁动摇。

朋友说,那就去吧,做为普通朋友,尽管受了伤,但是那时只是太年轻,感情结束并不只是单方面的错。也有朋友建议我不要去,因为我现在的情况不足以应付接下来的场面。有个很好的女性朋友坚持要陪我去,还说要以最美的形象出席,一是让他后悔当初的选择,二是要向他证明,没有他,我一样过得好。

虽然,我不再属于过去,彼此也成为了故人。但是我也不希望把那场应该快乐的婚礼变成一场我们三个人的游戏,这样很讽刺。我可以光鲜地去出席婚礼,可以打扮得比新娘美,这样孩子气的赌气行为让人感觉我依然还眷恋着过去的那段感情。其实,伤口并没有完全愈合,内心还是会在乎,而且也没有太多的力气再去面对什么。既然这样,还不如给自己一个理由“这个人与我无关”,放弃这个祝福。我的不出席,他也应该会松口气吧,他们应该也是紧张的那一方。

一段感情的开始,就宣告过去的那段感情结束。曾经的爱人有了归宿,也真的让自己明白一切都结束了。他自己为自己画上了句号,不管以后他是否真的幸福,那也与我无关。

真的让自己好好独处一下,听听那首“味道”,再一次完整地回忆过去那些美好,这是最后一次给自己回忆的机会,也好好想想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到底做了什么。我不会出席那场婚礼,但是,我想我仍然会感谢他,陪我走过的这一路,我会记住这些美好的时光,也会更加努力追求幸福。

以上内容引自翡翠 的:
《收到昔日恋人的请柬,你会不会出席》http://yupopp.5d6d.com/thread-691-1-3.html


我還是同一觀點!


我想我爱一个人都系全心全意噶,
两人之间一定系好甜美噶回忆,
所以我个人认为佢唔会忘记!
相同我都忘记唔到!:AA3

正所谓,
爱人分手之后做朋友只系一种美好噶愿望,
试问在座各位有几人可以做得到???

如果真系有人认为可以,
甘你试问一下自己:
你真系全心去爱佢吗?
又或者只是试着去爱呢?
:AA26 :AA105 :AA15

[ 本帖最后由 longe219 于 2007-9-20 17:07 编辑 ]

雨依 发表于 2007-9-25 14:13:27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观点,真希望自己遇到的可以像上面所说到的,不做情人也可以做朋友的男朋友,毕竟朋友可以做一辈子,且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要好.

淡淡蓝 发表于 2007-9-26 14:48:03

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不了了知的多,分手后各有各的生活,爱与恨都会随着时间而消逝,既不会是朋友也不会是敌人,他只会是生命中匆匆的一个过客而已

yupopp 发表于 2007-9-26 21:08:04

楼上又一番新见解,又学一课:AA16

江湖骗子(3) 发表于 2007-10-10 10:44:58

分手后,我很想和她成为朋友,可她不理我!

发邓旮 发表于 2007-10-11 00:24:22

分手后,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因为曾经深爱过.只系现实太残酷,我们只能做朋友了.................:AA1 .

阿敏 发表于 2007-10-12 13:38:23

凡事睇开D  我觉得应该可以既

雨依 发表于 2007-10-12 18:15:10

朋友可以做一辈子,但是情人,很难说/

想食薄基吹 发表于 2007-10-14 15:21:55

只要系好聚好散,相信是可以做朋友噶.

安蓝 发表于 2009-1-5 19:04:00

二个人都放开了,可以的,

空虚 发表于 2009-1-12 19:53:24

我绝对做矛到,分手最好别来往,见面只会令大家更加伤感~

大坡--十娘 发表于 2009-1-12 23:01:06

分手了做乜嘢还要做朋友啊!那不是给自己找个借口再旧情复炽吗!朋友知交的两三个就足够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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