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7-10-31 17:54:41

搞笑点名--超级搞笑

  大二的时候,上法律课,我们法律老师有个癖好,喜欢提问,提问之前必高声重复一遍问题。有一次正在上《民法通则》,突然老师又提高声音开始提问,所有同学都恐惧地盯着老师,惟恐被喊到,因为老师以提问来代替点名,所以是看着点名册提问的,所以大家都不必低下头。
  “1班25号!”老师点道。
  一片沉默(张三正在发呆)……
  “25号--张三!来了没有?”老师重复道,刷!整个教室的人都看着张三。
  “没来!”张三大叫。全班人都愣了!不过很快又开始佩服张三的勇气了。
  “怎么没来的?”老师又问。
  “他病了!”张三无奈,只得撒谎,全班一阵哄堂大笑。
  “你是他宿舍的吗?”对于莫名其妙的大笑,老师也被搞糊涂了。
  “是的。”面对老师的盘问,张三脸都绿了。
  “太不象话了,回去告诉他,让他下午到办公室来找我!”全班同学又是一场大笑。
  “啊?!好。”张三头皮都开始发麻了,下午找谁替我去挨骂呢?就李四吧,唉,又得请那小子吃一顿了。
  张三正在为逃过一个问题而庆幸,老师又补充道:“那这个问题你替他回答吧?”
  “啊!?”张三极不情愿地站起来,郁闷之情可想而知,教室里已经有人笑痛肚子了。

  “老师,能不能重复一下您问的问题?”
  “啊!!这个问题我已经重复了三遍了,你怎么上课的?”
  “不好意思,我没听清!”张三额头上已经有汗珠了。
  “那好我再重复一遍。”
  “我,报告老师,这个问题我不会回答。”张三想反正是一死,何必死得那么窝囊呢,于是理直气壮起来。
  “那好,下午2:00和张三一起到我办公室来!”所有同学都笑到喷血。

yupopp 发表于 2007-11-1 00:59:49

:AA7 :AA7

稚阅儿 发表于 2007-11-2 20:09:01

咔咔咔.........

容儿 发表于 2007-11-6 15:01:38

:AA24 :AA24 :AA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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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 温丰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