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状 发表于 2008-11-10 17:13:58

原帖由 liye 于 2008-11-10 01:25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大状,同市中级法院(高州籍)白x波助理审判员熟吗?
兄弟认识白法官?

秋雨 发表于 2008-11-10 17:54:23

大状,偶有个问题要请教下:
有个女孩子,系销售部文员,公司想炒她,但又不愿意赔一个月工资,因此就降她职位(调她到前台),降她工资(两个职位工资相差甚许),逼着她自己离开,从而达到她离开公司的目的,她与公司之间是签定劳动合同的。
这个。。。。。要点做那????可以根据劳动法向劳动局提出诉讼吗?但是劳动法上没有明确这一点啊?我查了新版劳动法的第五十八条,也是比较模糊,点做好啊?

admin 发表于 2008-11-10 21:31:04

回复 17楼 秋雨 的帖子

可以调职,但不可以降薪。之前我有朋友去劳动局咨询过!

牛公 发表于 2008-11-11 01:00:19

原帖由 大状 于 2008-11-10 17:04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兄弟见外了,我很乐意能为家乡人做点事情。 :AA13

mao 发表于 2008-11-11 01:55:37

:AA1

翡翠 发表于 2008-11-11 10:38:38

:AA9 :AA9 :AA9

靓仔涡,

大状,
过来俾我沟下啪??

xanyan 发表于 2008-11-11 11:41:04

唔看真系唔知,我地网连大状都有,甘大家有咩对法律架事就唔使到处问了。:AA10

大状 发表于 2008-11-11 11:54:22

原帖由 秋雨 于 2008-11-10 17:54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大状,偶有个问题要请教下:
有个女孩子,系销售部文员,公司想炒她,但又不愿意赔一个月工资,因此就降她职位(调她到前台),降她工资(两个职位工资相差甚许),逼着她自己离开,从而达到她离开公司的目的,她与 ...
已短信回复,仅供参考!呵呵。。。

大状 发表于 2008-11-11 11:58:03

原帖由 翡翠 于 2008-11-11 10:38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AA9 :AA9 :AA9

靓仔涡,

大状,
过来俾我沟下啪??
我这个人只懂法律,不解风情,很闷的。哈哈。。。

大状 发表于 2008-11-11 12:01:21

原帖由 xanyan 于 2008-11-11 11:41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唔看真系唔知,我地网连大状都有,甘大家有咩对法律架事就唔使到处问了。:AA10
希望兄弟们都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大的发展!——共同努力。

秋雨 发表于 2008-11-11 12:10:42

回复 23楼 大状 的帖子

呵 ,打工的永远都是弱者。
多谢晒。

秋雨 发表于 2008-11-11 12:11:26

回复 21楼 翡翠 的帖子

我沟你啊,爱矛?:AA24

大状 发表于 2008-11-11 13:06:52

原帖由 秋雨 于 2008-11-11 12:10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 ,打工的永远都是弱者。
多谢晒。 [/quote

1、呵呵...有些现象不是轻易的就会改变的,所以当我们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要勇于站出来争取或维护自己的权益;

2、一个问题的解决得看你所处的立场,资方与劳方面对同一问题时处理心态有时会迥异.这也是一个社会现实;

3、如果我们作为员工方,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维权:一\向劳动部门申诉要求以原待遇继续履行合同;二\或以公司方违反法律规定为由,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当然,这其中得有一些技巧;

4、如果是我们的企业遇到相类情形,我建议还是对工人作出补偿而解除合同。因为:一\双方已缺失继续共事的意愿及信任基础;二\补偿的效果得会大于失,补偿数额不会太大,我们心里也会舒坦很多;

5、最后,想告诉兄弟,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公平,而相对的公平只属于敢于、勇于斗争的人们.

----我们一起努力吧!兄弟.

[ 本帖最后由 大状 于 2008-11-12 20:24 编辑 ]

可乐 发表于 2008-11-13 11:59:57

:AA10 :AA10

大状 发表于 2008-11-14 09:38:33

原帖由 秋雨 于 2008-11-11 12:10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 ,打工的永远都是弱者。
多谢晒。
我还不认识秋雨兄弟,但我知道这是一位勤于思考、为人正直的兄弟!:AA14

[ 本帖最后由 大状 于 2008-11-15 07: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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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 温丰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