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卡 发表于 2009-2-21 11:41:24

PS,乱弹他人视频这种龌龊的行为我是不会做的:lol

0117 发表于 2009-2-21 13:34:05

原帖由 大坡楚怡 于 2009-2-21 08:51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AA25 可笑,就系因为上次你拼命弹我视频,

被我闹左之后,所以一直记系心度?

所以你都有支持卡卡噶说法?

不过又怪唔得你既,

毕竟卡卡同你都系曾经被我闹过噶人

全世界人都知道我讨厌人家发视频噶 ...


我想大家可能都是以事论事,楼主不应该再将你记住的事事非非提起.在事件上,大家都同情你和支持你的.但你在这贴上的表达方式选择错了,你一开始就选择了"泼妇骂街"的方式...你不让大家先去了解事件的经过,一出来就将罪人骂到狗血淋头,也难免大家对你产生误会....我也是以事论事:loveliness:

admin 发表于 2009-2-21 14:15:47

做人要有修养,更要对得起自己的修养!

难道要对一个咬人的疯狗讲耶稣???????

秋雨 发表于 2009-2-21 14:36:44

原帖由 大坡楚怡 于 2009-2-21 08:51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AA25 可笑,就系因为上次你拼命弹我视频,

被我闹左之后,所以一直记系心度?

所以你都有支持卡卡噶说法?

不过又怪唔得你既,

毕竟卡卡同你都系曾经被我闹过噶人

全世界人都知道我讨厌人家发视频噶 ...
:AA3 这事我早就吾记得了。。。
再说做错了事别人批评我都是会虚心接受的,何来记系心度的说法?何妨我一直都认为别人当系我朋友才会把我自己做得不对的地方说出来,我自己才知道做错了,就会改正。
对于这件事,我只系实事求是而已,也许我们考虑事情的思维逻辑或处事方式不一样,但我想我也应该有权利支持别人的观点吧?

秋雨 发表于 2009-2-21 14:47:01

原帖由 longe219 于 2009-2-21 14:15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做人要有修养,更要对得起自己的修养!

难道要对一个咬人的疯狗讲耶稣???????
难道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这件就对得起我们自己的修养?
我们是不是都应该平心静气、冷静的想想自己是否有没有做错到呢?
通过这样的大吵大闹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只是为了泄愤?
我只是就事论事,表达下自己的想法而已,并没有针对任何人,不要骂我哦。

0117 发表于 2009-2-21 16:27:40

原帖由 秋雨 于 2009-2-21 14:47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这件就对得起我们自己的修养?
我们是不是都应该平心静气、冷静的想想自己是否有没有做错到呢?
通过这样的大吵大闹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只是为了泄愤?
我只是就事论事,表达下自己的 ...


我赞同秋雨的说法:AA33

admin 发表于 2009-2-21 17:59:21

我非常讨厌中国式的思维:和平,一切都要和平!………………

我的处事方式系:人对我点我就对人点!我不喜欢拿好心去喂狗!

mao 发表于 2009-2-21 20:07:35

无言

yupopp 发表于 2009-2-21 20:36:07

对于这件事,我只希望大家谅解楼主,楼主的语气虽然欠妥,但是大家却抓住巨不放,对巨不满,我觉得真不应该。。。。我觉得你们可以劝解楼主以后发贴语气斯文D就得了。。。


相反,罪魁祸首大家却没提过任何意见,大家并没帮楼主讨个说法,我无言。。。。

admin 发表于 2009-2-22 13:31:13

原帖由 yupopp 于 2009-2-21 20:36 发表 http://www.yupopp.co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这件事,我只希望大家谅解楼主,楼主的语气虽然欠妥,但是大家却抓住巨不放,对巨不满,我觉得真不应该。。。。我觉得你们可以劝解楼主以后发贴语气斯文D就得了。。。


相反,罪魁祸首大家却没提过任何意见, ...


只有人一个人为楼主辩解,感觉特别无助,特别孤独………………

秋雨 发表于 2009-2-22 14:53:02

回复 39楼 yupopp 的帖子

我并没有说边个不对的意思,在这些评论中只系认为边个说得有道理而已。
曾经有个好朋友告诉我一句话: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如果太用力拍,他自己会疼的。
有人讨厌和平方式来解决问题,那说下用什么方式解决好?暴力?阴谋?我知道怡怡受了委屈,但也不必要为了那样的人而跟自己过不去啊,不值得!从事件的本质上来说,我是帮着楚怡的。

卡卡 发表于 2009-2-22 18:13:38

大家和平共处好D,落佐啖气咪算咯,激亲自己就唔好喇~~~
都算完结佐吧,仲有乜疑难杂证就请楼主出来执下手尾喇。

mao 发表于 2009-2-22 18:58:03

:AA105 :AA105

admin 发表于 2009-2-23 10:14:03

你们听过一个女孩无助的电话吗?

不停问我点死,我点死,我点死,…………

你们就知道以事论事,有从当事人的感受去考虑过过吗?

以事论事大晒咩!或者你们不想针对某个人,但是你们伤害左人,明白吗??

Longe 发表于 2009-2-23 10:43:44

不关我事,我是出来做俯卧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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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曾经在高州人深圳站七群噶高州-萧轩同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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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 温丰台律师